为进一步落实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促进我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新教师专业能力,打造高质量、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园于3月25日上午举行2020年新教师教学能力及基本功考核,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小组:顾颖、茅春雷、邢晔
二、考核对象:2020年新任教师张倩雯
三、考核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
四、考核地点:二楼音体室
五、考核准备:课堂教学评价表及基本功评分表
六、考核内容及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9:00-9:30
在所在班级听一节随堂课,内容自定。
2.基本功考核:9:40-11:00(音体室)
说:现场讲述一则故事。(9:40-9:45)
弹唱:抽取一首乐谱,五分钟准备,自弹自唱(9:50-10:00)
跳: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不少于3分钟。(10:00-10:10)
画:当场完成一幅命题画(40分钟完成,8K大画纸,画种不限。10:20-11:00)
七、考核反馈:11:00-11:30
1.评委与考核对象交流课堂教学情况及基本功考核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2.评委填写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记录表,教科室收集汇总整理过程性资料。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课堂考核说明
(评委用)
一、考核方式
随班听课,幼儿园增加基本技能考核。
二、考核流程
1、随班听课。评委根据考核安排随班听课。幼儿园基本技能考核于听课前或后进行,课堂教学中已展示的基本技能可不再重复考核。
2、课后交流。评委与考核对象交流课堂教学情况,听取考核对象课堂教学设计思路,得失反思等,提出评价意见,肯定优点的同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评价材料(考核评分表和评价记录表由各考核单位准备)。
3、考核反馈。评委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考核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包括学校在新教师培养上的建议)。
三、有关要求
1、考核工作原则上遵循考核对象所在学校作息时间,于考核当天上午完成。
2、课后交流原则上由外聘的同学科评委担任主评委进行对话交流,其他两位评委适当补充。
3、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特别优秀者,60分下以为不合格者,故需严格控制以上两类得分对象。
4、考核反馈可视实际情况于课后交流结束后进行,也可与课后交流同时进行。课后交流结束后的反馈工作可由担任评委的学校中层以上人员负责汇报。
5、考核活动结束后形成的书面考核材料(考核评分表和考核评价记录表)统一交考核单位联络员,由联络员按要求汇总上报区教管中心和校内存档。
新北区幼儿园新教师试用期教学基本功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姓名 | 工作单位 | 得
分 | ||||||||||
课堂教学
| 课 题 | 上课时间 | ||||||||||
评 价 指 标 | 分值 | 优 | 良 | 中 | 差 | |||||||
A 教学目标 20% | 1、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 5 | 5 | 4 | 3 | 2 | ||||||
2、目标明确具体、多元化,幼儿知道学什么,怎样学。 | 5 | 5 | 4 | 3 | 2 | |||||||
3、内容正确,能使幼儿产生学习动机和求知欲。 | 5 | 5 | 4 | 3 | 2 | |||||||
4、内容具有针对性,深浅适度,联系幼儿生活经验,符合幼儿实际情况。 | 5 | 5 | 4 | 3 | 2 | |||||||
B 教学过程方法 40% | 1、围绕目标,创设情景,组织有效合理的学习活动,结构有序、层次分明,时间安排合理 | 8 | 8 | 6 | 4 | 2 | ||||||
2、能充分发挥幼儿的主动性,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充分的思考和练习的机会,手脑并用,获取知识,形成能力。 | 8 | 8 | 6 | 4 | 2 | |||||||
3、既面向全体,又注重个别差异。 | 8 | 8 | 6 | 4 | 2 | |||||||
4、注意观察幼儿,指导有针对性、启发性、可操作性。 | 8 | 8 | 6 | 4 | 2 | |||||||
5、方法手段选择合理,恰当有效,能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释除疑点,并确保幼儿的主体性,有较高效益。 | 8 | 8 | 6 | 4 | 2 | |||||||
C 教师基本素质 20% | 1、教态自然、亲切,既尊重幼儿,又严格要求。 | 5 | 5 | 4 | 3 | 2 | ||||||
2、语言简练规范、生动,富有感染力,易于幼儿理解。 | 5 | 5 | 4 | 3 | 2 | |||||||
3、教具制作恰当,演示操作准确熟练。 | 5 | 5 | 4 | 3 | 2 | |||||||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教学机智。 | 5 | 5 | 4 | 3 | 2 | |||||||
D 教学效果 20% | 1、幼儿态度积极,情绪良好,注意力集中,思维活跃。 | 10 | 10 | 8 | 6 | 4 | ||||||
2、幼儿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目标达成度高。 | 10 | 10 | 8 | 6 | 4 | |||||||
合计得分 | ||||||||||||
基本技能 | 说(20%) | 唱(20%) | 弹(20%) | 跳(20%) | 画(20%) | |||||||
合计得分 |
注:课堂教学与基本技能各按满分100分计,各项合计得分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得分乘以10%得该项学时数。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新北区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记录表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学 科 | 上课时间 | ||
课 题 | 成 绩 | ||
听课记录: | |||
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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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评委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