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实施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是藻幼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实践,对带动教师整体队伍素质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骨干教师的评选,能进一步激发我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和岗位成才的动力,不断培育和扩大我园骨干教师队伍,更好地体现幼儿园发展教师为本的办学理念。 藻幼骨干教师评选要立足于德才兼备,聚焦课堂、聚焦幼儿;评选过程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目标:
通过自我申报、公开评审、考核晋级的过程,激励教师形成自主发展意识,从而提升教师的专业精神与专业能力,有效构筑梯队建设。
三、评选对象:
本园从事课堂教学的在职教师。已获得园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能手、新秀等专业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四、评选程序与方法:
1.教师自主申报:10月中下旬教师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藻江花园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表》,完成自主申报。10月21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见附件)
2.观察分析考核:10月25日前,由幼儿园副园长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11月1日前,由幼儿园副园长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参加区蓝天杯会课二等奖及以上,可免考教学能力考核。
3.材料汇总:11月4日截止,把教师自评表得分30%、观察分析考核得分40%、教学能力考核得分40%一起汇总。
4.骨干教师名单公示:进行公开聘任。
备注:骨干教师考核每两年举行一次和区级错开进行,每次考核通过率为报名人数的50%。
五、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嘉奖,或获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不低于90%。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近五年来,在园级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或单项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区级及以上级别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五年来,在园级其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包括百草讲堂、课程汇报)至少2次。6.近五年来,参与园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研究计划、阶段性成果(本人研究成果)。
7.近五年来在市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须提供中国知网查询截屏),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师陶杯”“蓝天杯”论文)获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其中有1篇为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
8.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科组长、专用室负责人等)1年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等)取得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备注:担任级组长或者教研组长满一年或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区及以上荣誉者,可不受职称和教师岗位工作年限的限制,破格申报高。(所有获奖荣誉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