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10-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常综治办〔2013〕15号
 
关于做好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
测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综治办、依法治理办,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媒体:
全省公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将于10月份启动。为在有限的时间里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两项指标实现新的提升,确保我市综治和法治工作绩效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势推进公众安全感建设
(一)加大打击犯罪和治安防范力度。以“花博会”安保工作为龙头,严厉打击杀人、绑架、“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有效遏制各类可防性案件的高发势头。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以及制假售假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对市和辖市(区)挂牌地区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巩固已有成效,防止新的治安乱点形成。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网吧等治安重点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坚决遏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二)夯实社会面和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基础。各辖市(区)巡防大队、镇(街道)巡防中队要进入实战状态,在主要街头路面通过车巡、步巡等方式开展全天候巡逻,提高治安巡逻密度和见警率。村(社区)要将“红袖标”等治安志愿者和群众性义务巡防力量充分组织发动起来,有效开展值守和巡逻,让群众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要加强对和谐安民工程中已建技防监控、治安卡口、防盗门、门岗等各类安防设施的管理,确保状态良好、工作正常、作用发挥,织密治安防范的“天罗地网”。
(三)落实重点单位和学校内部安保措施。各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内部人防、技防和物防等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认真排查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格值班、巡查守护和情况报告制度,杜绝单位内部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要巩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护学岗”措施,确保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
(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绩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进行滚动排查,做到积极排摸、预先发现、妥善化解、全面稳控,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对“法轮功”顽固分子、扬言实施暴力犯罪的治安危险分子、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思想和动态的监控,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件、案件。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评,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
(六)推进平安惠民实事工程。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家通”、“平安E家”、“平安宝”等技防入户平安惠民工程;以发放“平安联系卡”、“平安服务卡”等构建社区平安服务平台,让广大群众从技防入户中得到平安,从平安服务中得到实惠。
二、全面推进法治常州实践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的各项程序规则,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认证听证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提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深化警务、检务、审务和司法行政公开,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司法裁决说理和重大敏感案件审理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文明等问题,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制度。开展群众评议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抓好法治文化场馆、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载体的提档升级,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法治人物和事件评选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推进法治惠民。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行政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进村镇、进社区,提高村(社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中心、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衔接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执行救助、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律师诉讼代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为。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总结和推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经验做法,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依法保障城乡社区居(村)委会民主自治,不断提高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从9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平安法治常州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近年来平安常州建设、法治常州建设的主要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围绕群众不知晓、不关注、不满意的问题,通过为期一个月时间的集中宣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
(一)强化基层宣传。各辖市(区)、镇(街道)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结合技防入户平安惠民工程和发放“平安服务卡”等工作,落实人员、经费,将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和辖区单位。要将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平安进社区“百、千、万”志愿者队伍进行组织整合,全面开展进家入户走访活动,实现基层综治和法治宣传全覆盖。要将基层的宣传阵地、载体、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形成多渠道、全时空、广覆盖的宣传效应。
(二)强化条线宣传。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综治和法治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对市属传媒单位提出相关要求,电视台、日报、晚报、电台、门户网站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我市推进平安常州建设、法治常州建设的新做法、新成效,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网上有互动电信、移动、联通、气象、交通、城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利用自身的信息平台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教育、工商、建设、城管、文广新等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企业周边和各类市场、工地的治安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整治与宣传同步推进
(三)强化环境宣传。在主要交通道口、商业街区、车站广场和广大村(社区)、居民小区,通过广告牌、LED显示屏、宣传灯箱、横幅等形式,设置宣传标语,并在出租车、公交车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环境氛围。要利用“幸福广场周周演、文明社区天天乐”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机植入综治和法治元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到宣传教育。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是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八项工程”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检验政法综治法治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两项指标重要性的认识,将工作着力点放到如何提升指标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推动,确保两项指标的绝对值和在全省的排名有新的提升。各地要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部署,从方案制定、重点确定、责任分解、时序进度、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总体安排。各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立足现有资源,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和司法等部门作为主力军,要加大条线部署力度,把工作责任和要求分解落实到各分局、各支队(处室)、各警种。辖市(区)和镇(街道)两级综治办、法治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综治办作为宣传发动的基层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平安进社区、进家庭、进店铺等活动,确保全覆盖。市综治办、法治办将召集相关重点部门专题研究宣传事项。要健全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把两项指标作为评价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低于省定基本实现现代化标准值,或下降幅度较大的辖市(区),取消其平安县(市、区)、法治县(市、区)先进评选资格。
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及时报市综治办(电话85680685、85680689)、市依法治市办(电话85680676)。
 
 
常州市综治办   常州市法治办
2013年9月10日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藻江花园幼儿园 版权所有
园长信箱:zaoyou123456@sina.cn 苏ICP备10201501号-2